08 - 8862898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和平巷69號 ( 詳細地圖 )
 
 
 

※訂金請匯實際住房價格的一半

電匯訂金 第一銀行恆春分行 戶名 孫宏緒
銀行代號 007 帳號 75350355550

訂房專線:(08) 886-2898 09631163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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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務必詳閱訂房須知,您必須.完.全.同.意.民宿住宿規定,再匯款訂房!
  1. 當日口頭訂房:若房客要求保留至下午或晚上,房客須於一小時內使用ATM轉帳訂金,否則以現場房客優先。
  2. 訂金保留:訂金保留3個月;期限內需使用,不限本人均可使用,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放棄。
  3. 請勿攜帶寵物住宿,若自行攜帶寵物者,將拒絕房客住宿;若已付訂金,將不退還。
  4. 超過人數:住宿時人數若超過房間型態,平日每人加收300元,假日每人加收500元。
  5. 二天內退房(含更改天數及房間數量)恕不退訂金。【自住宿日起算】
  6. 三天前至十天內要求退房者,可退訂金五成或延期乙次,以六個月為限。
  7. 十天前要求退房者,可全額退回訂金(但須扣除訂金兩成手續費)或延期六個月為限。
  8.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(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 ,可全額退回訂金(須扣除訂金兩成手續費)或保留六個月。
  9. 颱風警報已解除、天氣狀況屬惡劣時(如下雨),可保留其訂房但不退訂金,須於住宿前二日中午12點前提出。
  10. 颱風未登陸恆春半島(公告為警界區域)或疑有颱風之跡象時,房客須於住宿前三日中午12點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。
  11. 逢上述第9、10點,房客欲堅持退回訂金,則扣除訂金五成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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